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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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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 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28 11:50:00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相关部门:

为精心组织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现就学校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1 日(周日)至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具体安排

1.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闻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2.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落实责任,推动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广参与、全覆盖、见实效。

3.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将在12月4日上午9:00-10:00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鼓励有条件单位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观看并同步参与全国教育直播活动,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威严。北京校部主会场设在人文学院,地点教三楼A111。(宪法晨读内容参见后附件1)

4.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12月1日至31日,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将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等全体人员参与知识竞赛。可于12月1日8时至12月31日24时,登录市教委政务网站,点击竞赛活动链接;也可即日起,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等两种方式参加知识竞赛。两种方式答题满分者,即获抽奖资格。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照片及成效,于12月11日前将相关文字材料报送至宣传部。

北京校部 孙翠亭 61771063 suncuiting@ncepu.edu.cn

保定校区 李梦雅 7522627 limengya@ncep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