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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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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01-10 10:50:00


校直各单位:

2020年春节寒假在即,为切实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春节假期,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河北省的有关工作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1月11日—2月16日为学生寒假时间。

(二)2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时间。

(三)2月17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二、假期有关安排

(一)假期中,除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之外,其他时间各单位均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假期工作时间:

1月13日至2月14日期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 30----11: 30

下午:14: 00----16: 00 (北京校部)

14: 30----16: 30 (保定校区)

(三)各任课教师和各学院(系)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按规定时间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录入、提交。教务处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并在1月22日前向分管校领导进行书面报告。

(四)各学院(系)辅导员负责将学生成绩与在校表现通过书信、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学生处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并在1月22日前向分管校领导进行书面报告。

(五)假期各单位值班安排: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总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有关负责同志按照党政办公室发布的总值班表做好学校总值班工作。校内各单位的值班由本单位自行安排,并于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通过新版OA系统致信工具发送至党政办公室苏晓敏(北京校部)和姚军英(保定校区)处备案。

2.其他相关单位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10。

(六)假期值班地点、电话:

总值班室(北京校部)设在国际交流中心120房间

值班电话:010-51976012,传真:010-51976120

保卫处(北京)值班电话:010-80793110

总值班室(保定校区)设在培训中心227房间

值班电话:0312-7522427,传真:0312-5012214

保卫处(保定)值班电话:0312-7522434,0312-7525187

(七)2月15日、2月16日,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系)要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要做好开学初师生返校及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做好开学保障工作。

(八)全体教职员工2月16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2月16日(星期日)下午15:00以前,各单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人事处;2月16日晚上20:00以前,各学院(系)将本科生、研究生返校情况分别报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分别于2月17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将教职员工、学生返校情况报党政办公室苏晓敏(北京校部)和姚军英(保定校区)处汇总。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关心关爱,把温暖送到困难师生的心坎上。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及各学院(系)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特别是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重点看望帮扶困难教职员工、困难党员、离退休教职工及假日期间坚守工作一线的教职工;学工部、研工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延续服务,加强后勤保障,保证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二)严格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一是加强校园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放假前,保卫处、资产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处要牵头对学生宿舍、教工公寓、食堂、教室、礼堂、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后勤管理处要严格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饮食安全。二要加强校园安全和风险预防管理,完善应急措施。保卫处要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要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保卫处、学生处、研工部以及各院系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做好应急值守,保证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假期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确保假期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处置及时、各项工作运转正常。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细化值班记录,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各单位要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落实应急预案,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四)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程序。同一学院(系)书记、院长(主任)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驻地外出。北京校部学院主要领导离京外出的,书记须向周坚书记请假、院长须向杨勇平校长请假;其他中层干部离京外出的,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保定校区各系主要领导离开保定外出的,书记须向郭孝锋副书记请假、主任须向律方成副校长请假,其他中层干部离开保定外出的,根据部门职能分别向郭孝锋副书记或律方成副校长请假。所有请假均需要在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备案系统中报备。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学校将严肃处理。若遇重要事宜需经会议讨论的,学校将随时召集,相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缺席。

(五)严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倡导文明过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洁建设要求,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纪委办、监察处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